一位矽谷投資人的告白:我不是失敗者,只是大器晚成
Dave McClure(照片來源:Thomas Hawk)
Dave McClure 是一位矽谷的投資人,創立了著名的育成基金「500 Startups」,和 Y Combinator 同為美國知名的創業育成機構。前幾天他在自己的部落格寫了一篇文章 〈 late bloomer, not a loser. (I hope) 〉 ,分享了自己在矽谷闖蕩的人生經歷,我們相信 Inside 的讀者和創業家們,無論年紀多寡,讀完他的文章後可以獲得一些共鳴。
我常常覺得自己是個失敗者。
當我比較樂觀的時候就會想說自己也許只是大器晚成。
可能有很多人不曉得,從小到大我一直都是那個最聰明的孩子。我的母親、老師還有我自己,都以為我可以闖出一番大事業。各種的高度期望總是圍繞在我身邊,儘管我不確定這樣是好是壞,不過在人生的前十年到十五年這段時間,各種跡象顯示我的表現相當符合期待。
儘管我成績很好,中學還跳級,但也就到此為止。我提早進入大學就讀,卻發現光靠聰明才智再也不是表現出色的保證,認真、努力和持續的付出才是不可或缺的,然而這些並非我的強項。同時我也因為愛玩而惹了不少麻煩,美式足球、游泳、派對⋯ 我投入很多時間從事課業以外的活動,不僅上了學校的黑名單,還差點畢不了業。
我是撐過去了沒錯,但我開始思索自己該怎麼辦,事實就是我沒有達到人們對我的期望。我沒有成為太空人、太空物理學家、偉大的歌手、舞者或畫家,也沒有從政、加入和平組織、沒有讀博士(甚至連碩士學位都沒有)… 二十多歲時我往西來到加州,勉強成為一個還不錯的程式設計師,換了幾份工作,卻還是不清楚自己下一步該怎麼走。
在我快要滿三十歲的時候,開了一家顧問公司,算是我第一次創業。過程起起伏伏,得了一些獎項,也做了一些很有趣、很創新的事,經過五、六年的磨難,我嚴重懷疑自己是否具備創業家與領導者的能力。我們公司幾次瀕臨破產邊緣,最終被低價收購。我沒有在 90 年代初期去微軟或英特爾,也沒有在 90 年代晚期去 Yahoo! 或 Netscape(網景)。
我申請過史丹佛商學院但是沒上。很幸運地,我在 2001 年網路泡沫化後進入 PayPal 工作,這沒什麼好炫耀,我辛苦地適應新的職業生涯:行銷工作、與那些比我年輕十歲,從史丹佛或 MIT 畢業的小伙子一起工作。經過三年辛苦的工作後,我有了一些進展,但也沒有被提拔,我大多輪流跟在不同的三個老闆身邊。事實上,沒被炒魷魚我覺得還蠻幸運的,而且直到離職都沒人發現其實我是個不知道該往哪去的迷糊蟲。
別搞錯,PayPal 是家好公司,我在那兒結結識一些很好的朋友,也學到超多東西。我自己的創業經歷雖然是個充滿錯誤的喜劇,但我確實掌握了如何經營一家公司的要領(大多是什麼事情不該做)並且在過程中更加明白自己是什麼樣的人。我在 PayPal 也籌劃過許多使用者聚會和活動,還發現自己對於行銷還蠻在行的,而且我是真心熱愛科技和矽谷文化。然而我還是覺得自己不夠專注,都四十歲了,除了找到好老婆、擁有兩個好孩子之外幾乎一事無成。我加入 Simply Hired 之後完成了一些還不賴的工作,接著又輾轉去了 oDesk、Mint.com、O’Reilly Media,只是我仍然覺得自己的表現與期望不符。在 Mint.com 我很幸運地得以和一些很棒的人一起工作,不過 Aaron(編按:Aaron Patzer,Mint.com 的創辦人)很對,他認為我不太適合這份工作,而我也很高興自己只是這個成功故事裡的一小部分(謝謝 Aaron 讓我投資 Mint.com,顯然這個我比較在行)。
於是在矽谷待了 20 年後,我賺了一些錢,以程式設計師、創業家和行銷人的身分取得了一些小成就。而我在 PayPal 的同事們則闖出了一番事業,成立了 LinkedIn、YouTube、Yelp!、Yammer 等了不起的公司,其他只有我一半年紀的更是野心勃勃。大家都說我很不錯,如果只看過去的最佳表現,我想我還有點同意。看著朋友們扶持 Google、Facebook 和 Twitter 成長到如今的規模,我卻只是個敲邊鼓的旁觀者。但 2004 年我從離開 PayPal 後也開始了一些自己的投資,除了 Mint.com 之外,還有 SlideShare 和 Mashery,比起作為創業家時的差勁表現,我發現自己或許有當投資人的天份。
所以自從 2007 年在史丹佛大學教了一些課之後(好奇怪,他們不讓我入學,卻要我去當客座講師),我決定試著成為一名創投資本家。2008 年夏天我正在嘗試籌劃一個小基金的時候卻遇到了金融海嘯,市場跌到谷底。再一次地,我運氣不錯,有 B 計畫——當 Sean Parker 問我要不要投資 Founders Fund(編按:PayPal 共同創辦人 Peter Thiel 成立的基金)並且幫忙做一些行銷工作時,我說:好。我大概是整個創投產業在 2008 年第四季唯一一個被聘用的人吧(Sean,我欠你一次)。我在往後的一年半裡將自己投入工作,也的確挑了一些不錯的標的像是 Twilio、SendGrid、Wildfire 和 TaskRabbit 等等。一路下來,我也得到了一個機會,短暫管理 Facebook 的基金 fbFund,在 Accel(編按:Accel Partner 是目前 Facebook 除了 Mark Zuckerberg 本人以外持有最多 Facebook 股份的股東,2005 年他們以 1220 萬美金取得 11.3% 的股權,現在價值接近一百億美金)、Redpoint 和 BlueRun 教了幾個好朋友,他們和 Founders Fund、Mitch Kapor、Michael Birch、Fred Wilson、Brad Feld、Marc Andreessen 和其他一些慷慨的人在 2010 年協助我成立了一個小型基金,我厚臉皮地命名為「500 Startups」。
本來嘛,我可以很安份地接受自己有限的成就,在這個產業的巨輪理當一個小螺絲釘,不但沒有壓力,薪水說不定還更好。但我沒這麼做,我依然希望自己心中還是有一把火、還有一些動力讓我活出自己,而不是抱著殘缺的靈魂過著舒適的生活。
所以我還在這裡:還站在競技場中央,與我自己創造出來的惡魔進行肉搏戰,試著在宇宙中撞出一點小小的凹痕(編按:原文是「make a small dent in the universe」,而「Let’s make a dent in the universe.」是 Steve Jobs 的名言之一)。或許這遠不及一個偉大的成功故事,但是打一場漂亮的仗,協助他人成就偉業,順便完成一點點自己的目標應該也不錯。再過一個月我就要滿 46 歲了,大多數人過了我這個年紀時大多早已證明自己,但我還在努力。
我不是要埋怨或是嘆息自己的人生——我已經太幸運了,也經歷過美好的時光。即便在未來的三、四十年我沒成就什麼大事也不要緊,我沒什麼好抱怨了。真的,我的人生很棒了。
但我還沒放棄。
我依然相信將來自己的墓誌銘上會寫著「大器晚成」,而不是「失敗者」。
祝我好運吧 : )
文章轉載自http://www.inside.com.tw/2012/07/13/late-bloomer-not-los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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