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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真的「夠想」變富有嗎?

 

我們真的「夠想」變富有嗎?


最近有一則非常有趣的報導,這位加拿大的記者是看到之前在美國有一位廣告公司的總裁級人物,那位總裁走在路上,碰到一位向她行乞的乞丐,乞丐慘呼呼的哀求她,「求求妳,求求妳,我好久沒吃飯了,我好需要『錢』,請施捨我一點點錢吧!」

這位總裁決定做個小實驗,她沒掏出銅板,而直接將她的「信用卡」送給了這位乞丐,她想觀察看看,這位乞丐會怎麼花用這筆「天上掉下來的禮物」呢?

猜猜看結果如何?

總裁驚訝的發現,這位乞丐拿著這張卡,買了老半天,竟才買了一罐除臭水、礦泉水和香煙,總共「才」刷了……25美元(台幣800元)。

後來,那位加拿大的記者也仿傚做了一個類似的實驗,他先準備了五張信用卡,裡面只注了50~75加幣的現金,在多倫多的市中心逛來逛去,等著有乞丐向他行乞,然後再給乞丐這個「天上掉下來的禮物」,看看乞丐們怎麼花用?

結果:第一張卡給了一位叫Jason的流浪漢,他拿去買「麥當勞」,只花了8.69元加幣,然後將卡片退還給他。第二張卡給了一位叫Mark的流浪漢,他花了21.64加幣(800 台幣)在一間餐館好好吃一頓,又到了販酒店買了15元的酒,還是沒有將該信用卡裡的錢全部花掉!而第三張卡給了一位叫Joanne的女乞丐,她拿了卡就再也沒有還回來,不過,記錄顯示她也只花了24.95元在麥當勞,然後38.35元在和剛剛乞丐同一間販酒店,買了38.35元的酒!

而第四張卡,給了一位叫Al的傢伙,雖然Al將卡偷走了,但他竟然從來沒刷過!第五張卡給了女流浪漢Laurie,她花了幾乎所有的75元,但也只是拿來買食物和香煙,然後還了卡。

這些實驗的結論,已經很明顯了──顯然,雖然乞丐可能是最需要錢的,但當他們拿到了錢,卻沒辦法「花錢」,連信用卡裡面的錢都花不完,而這位記者拿著錢,甚至不是每次都得到乞丐的歡天喜地,十個乞丐大概有五個竟然拒絕了記者的好意,告訴記者說他們過得很好,不需要他的信用卡(只需要他的「零錢」)。

最近在《經濟學人》亦寫到一則重要的研究,柏克萊加大的科學家做了一個實驗,他們找來115位各式各樣的志願者,先記錄下他們的背景、收入、年齡,其中有窮人,有富人,然後請他們做了一場實驗,給他們10單位的現金,告訴他們可以將這10單位「捐」出來給他們的夥伴,或是自己保留著,結果所有115位平均每人捐出了4.1個單位,自己留了5.9個單位,聽起來還算合理,是吧?不過,仔細再看了這115位的每一個人所給出的單位,彼此卻「相差很多」。

科學家發現,決定的重要因素在「收入」,和同年齡與同族群中比較「窮」的,竟然比那些較「富」的平均「多」捐了44%!

不信邪的科學家再對這115位志願者做了一場市調,問他們應該將收入的百分之幾捐出來作公益較好?結果,比較「窮」的這一半,平均願意捐出收入比例高達5.6%,而比較「富」的那一半,平均只願意捐出收入的2.1%!

這讓我們很自然的下一個結論:富人比較可惡,窮人比較善良!這是有道理的,但,如果將經濟學人這場實驗和剛剛那個「乞丐實驗」比對一下,或許又會有另一個更有趣的結論──會不會反而是因為乞丐「不需要」這麼多物資,所以才會變成乞丐呢?

富人是否因為「太需要」錢,所以才會富呢?

窮人之所以窮,並非因為他們能力差,而是因為他們並「不夠需要」錢,所以才會繼續窮?

再來說另一個故事──

一兩年前還在拚命接演講的年代,有時候會突然拿很多的演講費,平時小心的存下,但有這麼一次,心想才講一小時,就拿了十幾張千元鈔票、一包厚嘟嘟的紅包在身上,夜深了,肚子餓,於是找了一間日本料理店,跑來好好的大吃一頓,我告訴自己:「沒有上限,儘管點吧!」

打開菜單,我避免掉飯類、麵類,儘量的亂點,將所有的菜都點上來了,老闆當然很高興,快要打佯了,看到一個看起來很累像流浪漢的傢伙走進店裡,原本大概想告訴他(也就是我)已經關門了,沒想到這位客人一坐下來就點了五人份的菜……。這五人份的菜,我沒有點白飯,拚命吃啊吃啊吃啊吃啊吃啊,最後終於要結帳了,老闆娘說:「540元。」

蛤?

有沒有聽錯?

有點不甘情願的,從十幾張鈔票中掏出一張,心中竟然冒出一種奇特的沮喪感,平常一頓飯一個人吃到540元真是天大的浪費!但今天我原本設想的是要好好享受吃掉3000元的樂趣,結果,我怎麼點,竟只有540元。

和乞丐實驗比對,我們驚覺,唉!難怪我們「富不起來」!因為,我們空有想富的「慾望」,卻沒有富人的「興趣」。

今天的這場消費,有幾個動作,不像富人會做的:

一、路邊隨便一間日本料理店就走進去,稱它為「三丼」好了,三井中間加一點,一輩子沒吃過真正的三井,分不出來生魚片的好壞,加一點和不加一點感覺不出差別。

二、我點的菜不可能點太多,而且還包括雞肉、茶碗蒸等,對我而言這些小東西的好吃程度可能勝過更昂貴的一些海鮮,既然要吃大餐怎麼能錯過它們呢?

三、菜一定全部吃光光,因為這樣,不可能點整桌的好菜,因此點個五盤就是上限了。以上幾點不像富人的狀況,以至於當拿著這袋厚厚的紅包想當個富人,卻發現這個錢還不知道該怎麼花用!

有些很會理財的朋友、富有的年輕人,他們的習慣反而傾向「省小錢,花大錢」。現在才知道,那不是毅力,而是「口味」,或者就直說是「品味」了,他們平常願意很省,是因為市井小菜不合他們的胃,那只是填飽肚子、打發時間的食物罷了,只有那些超讚餐廳的那種大盤子裡頭的一小撮的法國菜,才能打動他們的味蕾;只有燭光和亮花花的高檔純銀餐具,才可以讓他們胃口大開!而我們這種莽夫確實也曾吃過法國菜,但總感覺那種小口的吃法,吃起來沒味道,不如一大口的楊州炒飯、那種肉啊飯粒啊一大團含在口裡的熱呼呼的飽實感。

這個領悟,是很大的警惕──我們都夢想要再變得有錢一點點,然後可以天天吃美食,譬如「三井」那種。但我吃了一次「三丼」,還不是真正的三井,卻像乞丐刷卡,怎麼刷都刷不完,我們該問自己一個問題:「喂,我真的『夠想』變有錢嗎?」

你說,當然啊!如果現在有機會為加薪30%,難道你會拒絕嗎?最最最「無我」的人,應該也會接受,然後將那30%全都捐出去,都比留在老闆的口袋裡還好!所以,我們都希望手上可以拿到更多一點點的錢,我們都不介意努力多一些些來換得更多更多的金錢方面的回饋,但,請再問自己一次,我們真的「夠想」變有錢嗎?

我們夠「想」嗎?

這個道理,可以運用在所有的事情──許多人想減重、再更苗條一點,但一直無法如願以償,這時候該做的或許並不是怨天尤人,而是真真切切的問自己一句話:「你真的『夠想』變瘦嗎?」

有些人單身許久,一直心想如果身邊有個伴該有多好,卻因為好像是太忙、太沒桃花、交友網站都是爛咖……種種理由,而一直碰不到心上人,這時候也該真真切切的問自己一句話:「你真的『夠想』找到夢中情人嗎?」

許多人想離開上班生涯、出來創業,但說了半天,一直沒辦法行動。有些人則是想換工作,講了三、五年了,還是無法開始換工作,這時候也該真真切切的問自己一句話:「你真的『夠想』離開這間公司嗎?」

如果不「夠想」要達到目的,那麼,我們以為我們一直在汲汲營營的追求,其實那種追求,根本只是「花拳繡腿」;如果你真正「夠想」,那麼那已經不會只是「想」,而是「必須」,不要就會死,不要就睡不著,非高級餐不吃,非名錶不戴,碰不到好男人/女人就不能再微笑起來……這時候,目的就會達成。

自然的……達成!

但大部份的人,夢想很多,其實都是因為「不夠想」,於是大部份的夢想,真的只是「夢」。

人會作夢,但其實不太認識自己的夢,就像乞丐永遠不知道送他信用卡的那個人竟然不可思議的覺得「他花得太少」,乞丐自覺他很需要錢、夢想要錢,但永遠都不知道他還「不夠想」要錢。如果我們今天好好的根據自己的每一個夢想,問自己一連串的「我們真的『夠想』嗎?」不一定會比較快樂,但至少我們可以真的再更瞭解自己一點點,將時間花在真正「合身」的夢想上!

要達成目標,“想要”是不夠的,除非,你下定必勝的決心,不然是無法成功的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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